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来源:小九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4-02-16 00:17: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名称:中银理财-(3个月)最短持有期纯债打理财产的产品(CYQ3MA)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发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假如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和检查。

  上述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1、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协议存款等;2、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等;3、金融债等;4、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等;5、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等;6、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7、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等。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为A股上市企业(证券代码:601988),上述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制造”)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相关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项目管理经验以及风险管控体系,同时结合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助力公司探索新赛道、布局新领域,进一步挖掘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有友制造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珠海新州精选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州精选壹号”)、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亚股份”)、深圳前海唐人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唐人神”)、严广宽、何文标、谭瑜、李敏玲、齐书政、崔宝珠、黄艳红共同投资合伙企业。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 室-58823(集中办公区)

  6、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064号(集中

  6、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和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尿布(垫、纸)。(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重庆百亚的控制股权的人为重庆复元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冯永林。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咨询业务的投资;企业孵化的咨询及建设。(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蔬菜、农副产品、家禽、家畜;食品技术研发、食品相关技术研发及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的开发和运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截至目前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具体出资进度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款通知为准。

  (一)合伙目的:按本协议认为适当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活动,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使合伙人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二)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期限为8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基金的运营期限为5年,其中投资期2年,自第一位合伙人实缴出资之日起计算,退出期3年。根据项目具体投资情况经管理人决定可适当提前结束或展期基金的运营期限,每次展期最长1年,最多可展期2次。经管理人决定合伙企业两次展期届满后,合伙企业仍未退出被投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财产存在非现金形式需要再次展期,经合伙人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可以继续展期至合伙企业财产变现并完成分配之日,或者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三)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本协议所列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合伙人在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出资后,根据管理人的缴款通知,全额实缴其认缴的出资额。第一位合伙人实缴出资之日起半年内为开放期,开放期内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增资引入新合伙人。开放期内,本合伙企业以实缴出资总额2.5亿元作为募集目标,最终募集规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节。开放期结束后,除非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再增加出资额。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普通合伙人的权限均应适用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3、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控制、决策及其它所有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获知的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组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公司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以及拟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或利用前述商业秘密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和/或为关联人谋取利益;

  (八)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及《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本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除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包括:

  2、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等;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包括工商登记、工商年度报告审计、税务、基金备案等服务;

  7、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增;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限以内借款,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金额的20%。

  本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投决会为基金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基金投决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基金管理人温氏投资委派,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投决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基金投决会不定期召开,出席投决会会议的每名委员均拥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分为“同意票”、“反对票”与“弃权票”(投反对票,应简要陈述投票的理由),投决会所审议的议案,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2/3以上(含本数)票数通过方视为通过决议。

  基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时,基金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温氏投资有权委派5名委员。

  基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时,基金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温氏投资有权委派5名委员。但在投决会审议和批准基金项目投资和已投资项目退出事宜的议案后,单个或者多个合计超过50%的出资额的合伙人对投决会的决议具有否决权。在投决会审议和批准基金项目投资和已投资项目退出事宜的议案通过后,投决会主任委员应尽快将相关材料向合伙人进行备案,并需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如若超过3个工作日无明确回复,则视同赞成。

  1、合伙企业在取得项目收入并由管理人根据项目成本决策进行合理预留后的90日内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分配,项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股票出售所得,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等。回收资金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3)依照第1、2条规定分配后剩余的超额收益部分资金,管理人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剩余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时间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计付违约金给合伙企业。

  3、如因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经各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应赔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相关的诉讼费用支出。

  争议处理期间,协议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是约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自法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自然人合伙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金额较小,预计不会对当期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该互助基金的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互助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努力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